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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8-08-17 成文日期: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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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7 15:55: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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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桓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桓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民族政法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县《自治条例》,参与管理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等法制工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调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单行法规。

(2)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调解民族纠纷,加强民族团结。

(3)促进平等、团结、互动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4)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民族干部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水平。培养和推荐少数民族干部。
  2、民族经济工作

(1)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

(2)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全县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项目工作,协助乡镇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

(3)向上级争取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其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

(4)对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设立和确定。

(5)按时完成各项民族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3、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工作。

协同教育部门办好民族教育,搞好双语教学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2)抓好民族体育事业,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办好四年一次的全县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选拔和培训优秀传统项目运动员,代表市参加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3)组织开展少数民族重大节庆活动。

(4)发展民族医药卫生事业,抓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协助搞好防病工作。

(5)抓好民族文化工作,挖掘、收集、整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及古籍,广泛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县内少数民族文艺调研,参加省民委的艺术调演和民族艺术展。

(6)接待少数民族参观团和考察团。

(7)组织少数民族有关人员到民族地区参观考察和座谈。

4、宗教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及宗教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管理。

(2)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3)负责对宗教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定团结的教育。

(4)坚持“自治、自传、自养”的三自原则,帮助合法活动场所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

(5)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国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邪教及各种违法宗教活动。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93.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7.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86.0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1560.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

2.项目支出1478.32万元,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332.32万元

主要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没有竣工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增减变化情况。收入总计1893.24万元,比上年增加330.95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增加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2.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支出总计1560.93万元,比上年增加898.55万元。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少数民族发展扶贫资金拨付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桓仁县民宗局2017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万元,项目支出1478.3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45.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7.39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2万元,主要是办公室搬迁及管理等支出。

(3)民族工作专项23.56万元,主要是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教育、改善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支出。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是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1.4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4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1445.14万元,包括:

其他扶贫支出1445.14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等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88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多)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3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万元,比2016年减少1.71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宗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民宗局对2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1445.1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