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01-20 成文日期: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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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农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7-01-20 10:23: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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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预算支出表

三、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政府采购预算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全县农村政策的研究;组织起草农业产业规划和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国家、省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有关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按国家制定的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机和农垦事业发展的指导及行业管理。
      (九) 指导协调农村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创汇农业;承办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机关

2.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4.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机监理所

5.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6. 桓仁满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7.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审计事务所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

其他收入等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909.72

902.72

7.00




909.72

319.07

67.66

255.44

267.55

农发局

340.63

333.63

7.00




340.63

86.26

28.45

93.84

132.08

农业中心

338.99

338.99





338.99

128.18

26.68

78.76

105.37

农机监理所

64.32

64.32





64.32

26.11

4.18

24.03

10.00

农机推广站

92.01

92.01





92.01

45.90

5.03

40.98

0.10

农业产业化办

73.77

73.77





73.77

32.62

3.32

17.83

20.00

 

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909.72

642.17

267.5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61

82.6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2.61

82.61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2.61

82.61


213

农林水支出

793.72

526.17

267.55

  21301

  农业

750.64

526.17

224.47

    2130101

    行政运行(农业)

116.90

116.90


    2130104

    事业运行(农业)

550.74

409.27

141.47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0.00


20.00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15.00


15.00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8.00


8.00

    2130110

    执法监管

12.00


12.00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5.00


5.00

    21301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11.00


11.00

    21301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5.00


5.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5.00


5.00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2.00


2.00

  21308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43.08


43.08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43.08


43.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39

33.3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39

33.3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39

33.39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642.17

574.51

67.6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19.07

319.07


  30130101

  基本工资

45.02

45.02


  30130101

  基本工资

118.43

118.43


  30130103

  奖金

11.89

11.89


  30130103

  奖金

4.47

4.47


  30130102

  津贴补贴

102.49

102.49


  30130102

  津贴补贴

36.77

36.7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66


67.66

  30130201

  办公费

1.50


1.50

  30130201

  办公费

5.40


5.40

  30130211

  差旅费

0.80


0.80

  30130211

  差旅费

3.70


3.70

  30130206

  电费

1.00


1.00

  30130206

  电费

1.50


1.50

  30130241

  公务交通补贴

11.34


11.34

  301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1.00

  301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1.00

  301302310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

1.50


1.50

  301302310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

3.00


3.00

  30130216

  培训费

1.00


1.00

  3013020807

  集中办公取暖费

4.55


4.55

  3013020807

  集中办公取暖费

13.51


13.51

  3013020805

  集中个人取暖费

9.20


9.20

  3013020805

  集中个人取暖费

4.66


4.66

  30130205

  水费

0.60


0.60

  30130202

  印刷费

0.90


0.90

  30130207

  邮电费

1.50


1.5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5.44

255.44


  30130301

  离休费

6.98

6.98


  30130301

  离休费

8.32

8.32


  30130305

  生活补助

2.19

2.19


  30130305

  生活补助

0.60

0.60


  30130302

  退休费

129.67

129.67


  30130302

  退休费

74.29

74.29


  30130311

  住房公积金

33.39

33.39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合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合计

12.50


3.50


9.00

农发局

12.50


3.50


9.00

  农发局

6.50


2.50


4.00

  农业中心

2.50


1.00


1.50

  农机监理所

3.50




3.50

 

 

预算公开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











 

 

预算公开表6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902.72

一般公共服务


二、罚没收入

7.00

外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防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公共安全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教育


六、专项收入


科学技术


七、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82.61

九、事业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预计划生育


十一、其他收入


节能环保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793.72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33.3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还本付息支出


     收    入    总    计

909.72

         支    出    总    计

909.72

 

 

 

预算公开表7

收  入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罚没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专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909.72

902.72

7.00












农发局

909.72

902.72

7.00












  农发局

340.63

333.63

7.00












  农业中心

338.99

338.99













  农机监理所

64.32

64.32













  农机推广站

92.01

92.01













  农业产业化办

73.77

73.77













 

 

预算公开表8

部门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909.72

642.17

267.5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61

82.6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2.61

82.61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2.61

82.61


213

农林水支出

793.72

526.17

267.55

  21301

  农业

750.64

526.17

224.47

    2130101

    行政运行(农业)

116.90

116.90


    2130104

    事业运行(农业)

59.00


59.00

    2130104

    事业运行(农业)

50.34

50.34


    2130104

    事业运行(农业)

51.54

51.54


    2130104

    事业运行(农业)

87.23

87.13

0.10

    2130104

    事业运行(农业)

302.63

220.26

82.37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0.00


20.00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15.00


15.00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8.00


8.00

    2130110

    执法监管

10.00


10.00

    2130110

    执法监管

2.00


2.00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5.00


5.00

    21301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11.00


11.00

    21301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5.00


5.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5.00


5.00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2.00


2.00

  21308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43.08


43.08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43.08


43.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39

33.3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3.39

33.3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78

2.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3

3.4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4

9.0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36

13.3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8

4.78


 

预算公开表9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计

财政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其他收入等

合计







267.55

260.55

7.00




农发局







132.08

125.08

7.00





213



农林水支出



132.08

125.08

7.00






01


  农业



89.00

82.00

7.00





  213

  01

04

    事业运行(农业)

农审所人员工资、经费等

基本工资10.7万、津贴补贴9.2万、退休费3.6万;公积金2.2万、取暖费0.54万、公务费1.2万、第十三个月工资1.07万元;并轨前单位承担保险2.34万;临时工工资0.12万

31.00

31.00






  213

  01

04

    事业运行(农业)

种子管理站人员工资、经费等

基本工资7.4万、津贴补贴8.4万元、退休费4.5万、公积金1.56万、取暖费0.68万、公务费0.9万、第十三个月工资0.73万元;并轨前单位承担保险3.72万;临时工工资0.12万

28.00

28.00






  213

  01

10

    执法监管

种子管理站办公费


2.00


2.00





  213

  01

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农审所办公费


5.00


5.00





  213

  01

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经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经费6.1万元。1、仲裁庭工作2.31万元。其中水、电、卫生、电话费500元*12月=6000元;文书费80起案件*20元/起=1600元;复印、打印、电脑及监控等电子耗材费80起案件*100元/起=8000元;参加上三级学习培训开会5次*3人*500元=7500元。2、培训乡镇村调解仲裁员1.4万元。(103村*1人+13乡镇*3人)*100=1.4万元。3、下乡案件调查调解仲裁交通费2.4万元。80起*300元=2.4万元。

5.00

5.00






  213

  01

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县域经济(新农村)工作业务费

①接待上级部门来桓调研、检查等接待费用1.5万元(参照2016年实际接待人次,按照桓委办发[2015]3号文件,平均每人每天伙食费100元计算,预计接待150人天次)。 ②各项工作差旅费4万元(按照桓委办发[2015]2号文件标准,平均每人每天400元,预计出差100人次)。 ③ 办公耗材费用0.5万元。④ 项目本报文本编报咨询费1万元(目前已着手编报2017年产业融合项目,需支付省级有资质编报机构咨询费)。

6.00

6.00






  213

  01

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指标400万元

5.00

5.00






  213

  01

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经费

一、培训费用4万元,包括:培训全县合作社财务会计,需工作经费3.5万元(350人×100元/人=3.5万元);培训全县家庭农场农场主,需工作经费0.5万元。(50人×100元/人=0.5万元);二、复印、打印材料等费用0.56万元;(400人×14元/人=0.56万元)三、下乡督导、审查合作社及认定家庭农场交通费1.04万元(2人×2次×13个乡镇×200元=1.04万元)四、参加上三级学习培训开会0.4万元(2人×4次×500元=0.4万元)

5.00

5.00






  213

  01

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农展会工作业务经费


2.00

2.00







08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43.08

43.08






  213

  08

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政策保险县级配套

2017年将全面实行,共投保30.1万亩,其中水田8.5万亩,玉米19.5万亩,大豆2万亩,花生0.1万亩,需总保费861.6万元,其中国家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10℅,县财政补贴5℅,即43.08万

43.08

43.08





农业中心







105.37

105.37






213



农林水支出



105.37

105.37







01


  农业



105.37

105.37






  213

  01

04

    事业运行(农业)

农科所工资、保险等

基本工资25.5万、津贴补贴21.3万、退休费10.7万、公积金5.2万、取暖费1.8万、公务费3万、第十三个月工资2.53万元;并轨前单位承担保险12.34万。

82.37

82.37






  213

  01

08

    病虫害控制

农村灭鼠经费

灭鼠经费全部购买鼠药用于农区灭鼠,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文件批准的县级财政预算,已经实施了多年。每年农区灭鼠鼠药购置费共34.8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支出15万元,各乡镇财政预算支出19.8万元

15.00

15.00






  213

  01

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


8.00

8.00





农机监理所







10.00

1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0.00

10.00







01


  农业



10.00

10.00






  213

  01

10

    执法监管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落户,约500台,成本费7.5万元。2、年度检验站场费约1.4万元。3、培训费(驾驶员与监理员培训)约4万元。4、下乡检查验收交通费约5万元。5、办公费等其他2.1万元

10.00

10.00





农机推广站







0.10

0.10






213



农林水支出



0.10

0.10







01


  农业



0.10

0.10






  213

  01

04

    事业运行(农业)

离休班干部定额补助


0.10

0.10





农业产业化办







20.00

20.00






213



农林水支出



20.00

20.00







01


  农业



20.00

20.00






  213

  01

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一县一业冰葡萄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有机肥6.4万元(160元/2m3/亩×200亩)。 ② 繁育苗木设施材料费0.6万元。 ③ 燃油费1.8万元(试验示范、外出学习、基地农机具等燃油,柴油0.6万元,行车里程12000公里×柴油0.1升/公里×5元/升;农机具用油1.2万元:4升/小时×600小时×5.5元/升)。 ④ 农药1万元。 ⑤ 示范基地管理人工费10万元(100元/日×5日/亩×200亩)。⑥专家指导费及技术管理人员差旅费0.2万元(20元/人次×100人次)。

20.00

20.00





 

 

 

预算公开表10

政 府 采 购 预 算 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

项      目


采购方式

计量单位

数量

合计

财政拨款

非税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含上年结转)

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

小计

罚没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专项收入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35.20

33.70

1.50

1.50






农发局






35.20

33.70

1.50

1.50






  农发局

县域经济(新农村)工作业务费

纸张

分散采购



0.50

0.50










墨盒、墨粉




0.20

0.20









农机购置补贴

纸张




0.70

0.70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经费





0.80

0.80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作经费





0.50

0.50









种子管理站办公费





0.50


0.50

0.50







农审所办公费





1.00


1.00

1.00






  农业中心

农村灭鼠经费

兽医用品




15.00

15.00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

药品及医疗耗材




3.00

3.00








  农机监理所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

印刷、出版




5.00

5.00








  农业产业化办

一县一业冰葡萄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其他专用材料




8.00

8.00








 

预算公开表11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6年

2017年


“三公”经费合计

12.10

12.5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40

3.5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70

9.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10.70

9.00


 

 

2017年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表








编号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金额   (万元)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业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909.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普调工资和实行了公车改革,发放了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

 

二、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多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减少车辆。

三、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农村经济发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4万元,增加17.8%,主要是2017年预算增加了公务员的公务交通补贴项目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农村经济发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农村经济发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农村经济发展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