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6-00395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2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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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20号)答复
艾福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紧密结合桓仁“山高林密、河流众多”的自然禀赋,精准点出了当前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权属不清、资源未充分利用等关键问题,贴合乡村实际、针对性极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有力指引。
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盘活集体资源、壮大集体经济,我县始终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基础工作。2025年之前,我县已指导全县各村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对村集体所有的山林、土地等各类资源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详细登记,实现了村集体资源资产“底数清、账目明、权属准”的初步目标,为后续工作开展筑牢了基础。
自2026年起,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我县进一步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改革,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财产清查和大数据排查两项专项工作。两项工作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源资产,核心目的就是全面摸清资源资产真实底数、厘清权属归属,精准区分村集体与组集体的资源资产边界,对各类资源资产的归属进行精准落实和规范登记,切实解决您在建议中提及的权属认定不清晰、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等问题。
待两项专项工作全面完成后,我县将对所有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属进行统一认定,明确划分村集体、组集体的资源资产范围,为资源整合、统一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对于认定后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资产,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自主管理、自主处置,充分保障村集体的经营自主权。
针对权属认定清晰的资源资产,我们将积极引导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本地自然优势和地理条件,结合桓仁林下产业、冷水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研讨发展项目。鼓励村集体通过入股、招商合作、承包经营等多种模式,充分盘活山林、河流等自然资源,做到“土地河流山林能发展什么产业就干什么产业”,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
同时,县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将主动靠前、精准服务,一方面组织本地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对村集体发展的特色项目开展常态化指导,助力项目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将根据项目可行性,积极向上争取专项扶持资金和相关政策支持,全力推动村集体产业“打造一处、叫响一处、带动一处”,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回应您提出的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山美、水美、人更美”和谐乡村的殷切期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