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成文日期: | 2018-09-1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8〕22号 | |
| 关键词: |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8〕22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县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并确定2018年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县两会部署,全面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沈阳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建设环境、区域融资环境、企业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园区营商环境,以企业满意和健康发展为检验标准,大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和务实高效的营商文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县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原则,确定目标任务,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重点开展“十大行动”。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着力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力争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完成;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决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偏少,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审核时间长,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牵头部门:县市监局)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行动。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变当前施工许可办理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分工负责,并联评审,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达到50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服务优质。(牵头部门:县城建局)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等四个方面入手,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城建局)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以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持续创新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体制机制,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中梗阻”“推绕拖”“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积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着力提高登记质量,提升登记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不动产登记营商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五)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国家、省、市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以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去年同期,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控制小微不良贷款的“两增两控”为目标,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彰鼓励,全面推动和提升辖区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量。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牵头部门:县政府金融办)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集成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纳税人需求,通过推进一系列改革,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八)“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级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牵头部门:县行服办)
(九)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公开承诺行动。在全县发起“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活动,要求各审批执法服务部门单位立足本职,优化服务,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行者、提升服务的实践者、展示良好形象的代言者,为把桓仁建设成东北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为实现我县振兴做出最大贡献。各级涉企机关部门单位一律在《桓仁县报》和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结合自身职能作出《为民办事服务企业》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县营商局)
(十)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东北最好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最优城市目标和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诚信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牵头部门:县督查室、县营商局)
三、实施步骤
(一)迅速部署发动。4月下旬,印发方案,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各牵头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针对每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建立统筹协调抓落实机制,把抓落实摆在首要位置,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专项行动。
(二)深入学习《条例》。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句学习《条例》,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迅速落实,开辟宣传专栏,多措并举,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和营商文化。
(三)强力推进落实。按照各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要深入一线,走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各自抓落实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进度要求,排列问题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精准发力同推进,扑下身子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牵头部门要真正起到牵头抓总作用,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通力合作,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抓落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12月底,对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各部门和相关单位都应当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县营商局综合协调,各地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营商局要建立检查督查工作制度,承担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
四、保障措施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对我县全面振兴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必须加强领导,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工作日程。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和联系方式于4月28日前报县营商局。
(二)强化督查检查,推进履职尽责。把督查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各专项行动始终。县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了解实情,进行专项督查。既督查制度建立,又督查工作落实;既要对工作好的通报表扬,又要对顶风违纪违规的通报批评和严肃追责。
(三)实行绩效考核,做好总结表彰。对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评办法,奖罚办法,及时掌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的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对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都要细化分解目标和任务,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检验标准和配套措施,努力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的预期目标,为我县全面振兴做出新贡献。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分工表
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牵头部门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专项行动(8项) | |||
1 | 县市监局 | 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1.将企业名称库全部面向社会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2.做好冠“本溪”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权承接工作;3.完善企业名称对比系统,全面实行企 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工作,方便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企业名称。4.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能,实现企业名称当场核准。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2 | 县市监局 | 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1.开通企业登记网上办理系统,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涵盖所有企业登记业务类型的网上办理。2.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3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1.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由企业对在工商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国地税一家办理,双方信息共享,提供“免填单”服务。2.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即时办理。3.企业申领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4.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 县市监局 各乡镇 |
4 | 县公安局 | 合理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积极指导做好公章刻制企业合理布局,原则上前一年度新增市场主体5000家以下的,设立公章刻制经营单位不得超过2家,在此基础上,以递增3000家为一档次,可批准增设1家,并逐档递增。 | 县市监局 各乡镇 |
5 | 县人民银行 | 优化开户许可流程。1.银行机构应当完善开户审核流程、消除冗余环节,在符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压缩资料传递时间,同时通过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关注许可进程,及时领取开户许可并交付企业。2.人民银行加快银行账户许可审批办理,按照规定完成审批流程,对于开户银行提交的开户资料审核通过并核发开户许可证。 | 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6 | 县市监局 | 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1.将县市监局登记数据通过市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定时交换系统升级为实时交换系统;同时将相关登记数据通过交换平台与“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部门实现共享、信息互认、查询认领,便于办理印章刻制和开户许可涉税事宜,缩短企业办理涉税事务,印章刻制和开户周期。 | 县发改局、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县人民银行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 |
7 | 县市监局 | 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实现企业退市便利化。 | 各乡镇 |
8 | 县市监局 | 制定办理流程图。编制企业开办办理流程图和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图,并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 | 各乡镇 |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专项行动(9项) | |||
9 | 县城建局 县发改局 | 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城建、规划、环保、文物、水务、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 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文广局 县气象局、县人防地震局 各乡镇 |
10 | 县发改局 | 多评合审。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核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 | 县行服办、县国土局 县城建局、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文广局 县消防大队、县人防地震局 各乡镇 |
11 | 县城建局 | 多图联审。实行施工图文件统一受理、平行联合审查的方式,相关部门依据职能任务,按规定时限完成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园林绿化、管网、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 县行服办、县消防大队 县人防地震局,各乡镇 |
12 | 县城建局 | 并联审批。规划部门在项目立项的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用地规划进行到定点图时与建设工程规划同步开展,并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在总平面图加盖公章,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现场踏勘等环节并联办理。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3 | 县城建局 | 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严格执行住建部令18号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规定,取消各类保证金、押金、建筑业工伤保险证明和县容环境责任书等“搭车”事项。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4 | 县城建局 | 整合优化各环节的业务办理流程。抓住制约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的关键环节,将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估等内容与前期项目立项有机衔接,除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审批外,各类评估报告和内容实行多评合审。施工图中各类设计方案进行多图联审;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在立项后平行开展,最高限价备案,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合同备案及质量安全备案各2日内办结,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对道路挖占所需市政、园林、交警等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5 | 县行服办 县城建局 | 申请材料分头报送平行展开评审。由建设单位按各类评估报告分头报送各职能部门平行开展并联审查,除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审批外,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意见报送到牵头单位汇总(原则上为城建部门);由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牵头单位(原则上为城建部门),牵头单位组织涉及多图联审的各职能部门进行同步审查。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6 | 县发改局 | 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评估、评价,由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的相应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应对中介收费行为、服务承诺时限进行规范,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价机制,严肃查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 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7 | 县城建局 | 制定流程图。编制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和相关职能部门优化施工许可办理环节一览表,并在政府(部门)网上公布。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专项行动(20项) | |||
(一)方便企业获得电力专项行动(6项) | |||
18 | 县经信局 | 简化环节,优化流程。1.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2.取消低压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仅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3.供电企业推行“一站式”联合办公,减少内部相关部门参与数量,推广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减少用户业务办理往返供电企业次数。 | 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19 | 县经信局 | 精简资料,一次告知。1、高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5种(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用电容量需求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低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简至3种(提高用电申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产权证明)。2.将建设项目预留供电设施纳入城建规划审查,不再作为用电办理前置事项。3.修订业扩报装“一次性告知书”,将特定用户办理所需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国家优待电价资质、工艺流程证明和高危客户相关资料作为告知内容,不再作为办理用电前置事项。 | 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20 | 县经信局 | 压缩时限,全程管控。1.制定供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对低压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从供电方案答复到装表接电全流程各环节列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2.利用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电业务办理全流程管控,根据各环节时限要求自动催办和超期督办;落实各项考核机制,对用电报装进行全过程评价,对因供电企业责任造成业扩工程滞后进行严肃处罚。 | 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21 | 县经信局 | 强化信息公开,拓宽服务渠道。1.拓展业务大厅,服务热线、手机APP、网站等服务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用电报装工作透明度。2.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方便用电企业开展业务咨询,预约上门办电,现有业务流程自主查询和催办,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 | 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22 | 县经信局 | 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不断丰富电力直接交易品种,适时引入月度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模式,切实还原电力商品属性。2.推动直供方式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集团企业打包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逐年适度增加直接交易电量。 | 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23 | 县经信局 | 全力服务重大项目。1.供电企业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用电报装手续。2.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分级落实供电工程第一责任人,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一对一”负责用电业务办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电问题。 | 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二)方便企业获得天然气专项行动(5项) | |||
24 | 县城建局 |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1、梳理企业用气办理业务所需的事项,分类简化为“一站式”“最多跑一次”“零跑动”等三个类别。2、指导各类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对标先进,优化办理流程,并制定具体改进方案,向社会公布。 | 各天然气供应企业 各乡镇 |
25 | 县城建局 | 压缩报建时间,实行“一单到底”。1、将集中报建客户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主城区小型工商户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其他县区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已具备通气条件的分户挂表客户,预约后5个工作日上门通气。散户安装客户缴费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2、推广“一单到底”故障维修,接到燃气报警后,抢险人员4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险,用气故障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 各天然气供应企业 各乡镇 |
26 | 县城建局 | 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1、依托服务热线和手机APP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服务方式,为用气企业提供24小时业务咨询、故障报修、紧急事故抢修、投诉等综合服务。2、继续推进投诉处理全程管控,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处理答复。3、供气企业定期对域内重点用气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每年为工商客户提供一次免费安检。 | 各天然气供应企业 各乡镇 |
27 | 县城建局 | 巩固气源储备,提升保障能力。1、针对天然气冬季保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极端情况下,执行天然气减限方案,努力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2、督促上游气源单位及下游城市燃气企业有效联动,加快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3、开展冬季高峰外购LNG调峰气源采购,满足紧要关头调峰用气需求。 | 各天然气供应企业 各乡镇 |
28 | 县城建局 | 支持临供措施,确保用气需求。1、支持供气企业对短期内无法具备供气条件的用户,采取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点供应等临时供气措施,满足用户用气需求,待具备条件后,及时调整供气方式。2、组织规划、安全生产监管、质监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完善临时供气措施审理流程及相关设计、建设标准。 | 各天然气供应企业 各乡镇 |
(三)方便企业获得供水专项行动(4项) | |||
29 | 县水务局 | 压缩办理时限,方便客户用水。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在报装手续、现场踏勘、工程设计、工程安装等方面逐项承诺工作时限,将企业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缩短至主城区30个工作日。若由于客观原因30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的,应报相关部门监督审查。 | 县自来水公司 各乡镇 |
30 | 县水务局 | 拓宽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1、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相关政策。2、推行“一厅式”办公和首问责任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要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即时给予明确书面答复。3、保证热线畅通,及时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修复用水故障,实现供水正常。 | 县自来水公司 各乡镇 |
31 | 县水务局 | 强化监督,保障安全。1、不断强化供水安全意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水质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切实管控水质风险。2、运用大数据管理、信息化控制等手段,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水压,实现水源、水厂全天候在线摄像监控。3、强化巡查巡检机制,对水源、水厂、管网等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县自来水公司 各乡镇 |
32 | 县水务局 | 加强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1、加大发展供水自动化和信息化,实现在线管理,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2、合理核算成本,推动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定价。3、规范收费形式,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水表等先进计量仪表,实行按量计价,抄表收费。 | 县自来水公司 县发改局、县市监局 各乡镇 |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暖专项行动(5项) | |||
33 | 县城建局 |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1、用户提出用暖申请,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经办人。供暖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现场并出具初步方案。需办理过户、销户、变更供热手续,材料齐全的,审查合格当日予以办理。2、现场勘查,出具报建图、施工设计、竣工验收、开阀供暖等环节压缩时限,办理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 | 金山热电公司 各乡镇 |
34 | 县城建局 | 强化信息公开,保障用户权益。1、城建主管部门应督促供暖企业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供暖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2、设立和公布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到投诉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5日内办理完毕。 | 金山热电公司 各乡镇 |
35 | 县城建局 | 强化抢修,消除故障。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管线及附属设施定期巡查、维护、保养,确保供热管线正常使用。供热企业在供热期间接到故障电话后,一般24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特殊故障不能按时排除的,应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因供热、供电、供水(检修)造成的停暖,及时通知用户,原因消除后立即实施供热。 | 金山热电公司 各乡镇 |
36 | 县城建局 | 落实供热标准,确保供暖质量,根据当年年度气温变化,适时调整供暖时间。根据气候条件,严格执行本地区集中供热管理相关规定;采暖期间,室内供热温度应保持温暖舒适,不得低于对外公示温度。 | 金山热电公司 各乡镇 |
37 | 县水务局 县经信局 县城建局 | 公开办事事项。制定并公布企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办理事项表。 | 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各乡镇 |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5项) | |||
38 | 县国土局 | 规范登记申请。1、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2、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以及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应作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的前置条件或纳入不动产登记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快捷受理登记申请。 | 各乡镇 |
39 | 县国土局 | 优化工作流程。1、在申请受理环节,积极探索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设置流动窗口等方式。2、在审核登记等环节,通过增加窗口人员,强化业务培训、联动审核岗位、优化办公系统、强化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3、在信息服务环节,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顺畅的登记信息共享和登记资料查询服务,对涉及房屋交易的不动产登记要及时与房屋交易部门沟通衔接。全面实现实体经济企业5个工作日取得不动产证。 | 县城建局 各乡镇 |
40 | 县国土局 | 完善窗口建设。1、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对照“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指标,规范完善不动产房屋交易、缴税、登记绿色通道、查询等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税收申报和登记事项。4、合理设置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查询、缴费等岗位。5、统一标识标牌、文字图案、室内标语、制度机制,公开申请资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以及咨询、投诉电话等需要告知的内容。6、增设银行、文印、权籍调查、测绘、公证、档案查询等窗口。7、落实排队叫号、休息等待、复印扫描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目标。 | 县行服办、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县司法局 各乡镇 |
41 | 县国土局 | 排查解决问题。按照国土部《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7〕13号)和《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推绕拖”“事难办”问题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排查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的部门衔接、受理环节、办事效率、历史遗留、窗口服务、违规收费、信息公开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登记造册,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一件一件落实,一个一个整改。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办法经验,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42 | 县国土局 | 提高服务质量。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的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开展“树形象、学标兵”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业务流程化、服务规范化水平,逐步推出预约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等多种服务措施,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腿,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 各乡镇 |
五、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专项行动(19项) | |||
43 | 县财政局 | 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营改增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东北振兴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我县关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优惠政策。 |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县科技局、县国土局 县城建局,各乡镇 |
44 | 县财政局 | 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落实好国家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坚决取缔违规收费行为,逐步降低房产测绘费、危险废弃物处置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暖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县交通局、县城建局 各乡镇 |
45 | 县经信局 |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中央、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一律不得收取,不得违规设立各类保证金。 | 县财政局、县城建局、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
46 | 县金融办 | 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规范抵押、担保、评估等融资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收费,严格执行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七不准”与收费服务“四公开”有关规定,不得将新增贷款和续贷资金作为全额保证金的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对企业发放贷款,不得要求企业以保留存款额度作为贷款审批和发放的前提条件。鼓励银行合理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区间,针对小微、三农、精准扶贫等领域实施差别化利率,降低企业负担。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国资办,各乡镇 |
47 | 县委组织部 | 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各级政府要在引才投入、科研经费、住房补贴、项目资助方面出台明确奖补资金标准的政策,予以支持。 |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县科技局,各乡镇 |
48 | 县委组织部 | 培养应用型人才和紧缺人才。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快培育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生物制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重点企业、重点领域人才队伍,逐步建立重点企业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 | 县人社局、县文广局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 县卫计局、县经信局 县旅发委,各乡镇 |
49 | 县人社局 | 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适时调整颁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制定颁布我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 | 县国资办、县财政局 各乡镇 |
50 | 县经信局 | 降低电力成本。支持煤电就地转化,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不断扩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2018年全县电力直接交易达到工业用电量的30%以上。 | 县发改局、县电力公司 各乡镇 |
51 | 县经信局 | 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全面落实省、市已出台的支持清洁取暖各项政策措施,利用阶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 | 县发改局、电力公司 各乡镇 |
52 | 县城建局 | 推广便捷使用天然气。积极实施天然气管网互通互联,推动天然气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园区等用户提供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各乡镇 |
53 | 县招商局 县服务业办 |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物流业规划布局,加快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积极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确保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禁止随意变更;加快物流信息平台搭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 | 县发改局、县交通局 县国土局、县智慧办 各乡镇 |
54 | 县国税局 | 全面落实物流税费调整政策。将房屋租赁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按规定纳入物流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支持物流企业总部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全面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便于运输企业实现税款抵扣。探索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 | 县交通局、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招商局 县服务业办,各乡镇 |
55 | 县编委办 |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 | 县市监局、县行服办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
56 | 县民政局 |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红顶中介”和各类潜规则,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依法公开。对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层级关系进行规范,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工商联,各乡镇 |
57 | 县发改局 |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均不得违规新增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58 | 县发改局 | 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审批效率。要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于核准制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办理,推动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模式。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59 | 各乡镇政府 |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强力推进园区路、水、电、气、热和信息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为企业生产经营提高便捷条件,有关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经信局、县城建局 |
60 | 县财政局 |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力度。对于政府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要按照“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实施还款计划,要明确还款期限和具体工作措施。支持地方和部门通过新增财力、置换债券,调整支出结构,或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清欠。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61 | 县物价局 | 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开展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价格监管。 | 县水务局、县城建局 各乡镇 |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专项行动(17项) | |||
62 | 县人民银行 | 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价格合理、期限灵活的资金支持,落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政策,保证信贷供应规模。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增加金融机构资金来源。 | 各乡镇 |
63 | 县人民银行 | 推动信贷计划单列。督促各银行分支机构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信贷计划,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层层细分落实责任。 | 县政府金融办 各乡镇 |
64 | 县政府金融办 | 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搭建银行企业沟通桥梁,落实“主办行”制度,动态管理企业融资需求库,按季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 县人民银行、县发改局 各乡镇 |
65 | 县财政局 | 发挥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作用。建立转贷基金企业库,为正在办理还旧贷并经银行确认同意给予续贷的入库企业提供短期垫资服务,解决企业应急用转贷资金需求。 | 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 各金融机构,各乡镇 |
66 | 县人民银行 县政府金融办 | 推进发展普惠金融。严格执行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相关规定,建立普惠、便民服务站,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特色产业、“三农”、小微、绿色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 各乡镇 |
67 | 县人民银行 县政府金融办 | 对于缺乏抵押品但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的使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动股权、商标权、林权、土地经营权、果园权证等抵质押贷款,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 | 各乡镇 |
68 | 县人民银行 县政府金融办 | 对于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信用级别a/b 级企业,通过联动市监、税务等部门,积极拓展“银税互动”平台,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过“诚信纳税贷”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周转。 | 县市监局、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0 | 县人民银行 | 对于应收款占比较大的小微企业,落实应收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 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1 | 县财政局 | 持续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重点为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破解融资难的问题。 | 县政府金融办 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2 | 县人民银行 | 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 | 各乡镇 |
73 | 县政府金融办 | 通过降低服务成本,争取银行让利等途径,切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政府性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的收费标准。 | 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4 | 县政府金融办 | 在加大信贷投放的同时,推进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手段,提高非信贷融资占比,实现全方位融资,不断降低融资成本。 | 县财政局 各乡镇 |
75 | 县人民银行 | 引导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 | 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6 | 县人民银行 | 鼓励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 | 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7 | 县人民银行 | 做好大中型银行小微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放的承接工作。 | 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78 | 县政府金融办 | 做好融资担保业务全面覆盖工作,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业务代理的方式,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面覆盖。 | 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各乡镇 |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专项行动(16项) | |||
79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压缩准备时间。简化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短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 各乡镇 |
80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压缩办理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全面实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编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推行预约办税。 | 各乡镇 |
81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压缩缴税时间。除传统缴税方式外,逐步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多选择。 | 各乡镇 |
82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推进电子税务局升级。落实国家电子税务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代开、证明开具、税收优惠办理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整合线上、网上掌上办税平台,提高可访问性、实用性、易用性。加强电子税务局业务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提高稳定性。完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实现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问题远程解决。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电子税务局体验区,为纳税人尝试性使用电子税务局提供软、硬件环境。 | 各乡镇 |
83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简化发票业务。稳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面,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变革。拓展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或“网上申请、自行取票”,实现发票代开“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费)、自行出票”或“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费)、线下配送”。全面实行发票自助验旧,取消手工验旧。推进税务信息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助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各乡镇 |
84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提供市场主体进出便利化服务。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实现涉税信息一方采集,多部门共享共用。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实现网上报验。简化纳税人在本市变更登记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落实简易注销办法,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 各乡镇 |
85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拓展办税模式。推行税务机关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室和繁华路段税银一体化服务室,实现纳税人涉税事项全天候办理。与电信部门合作,委托代征税款、代开增值税发票,解决偏远地区就近代开发票问题。 | 各乡镇 |
86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推行实名办税。办税人员首次纳税时,一次性采集其相关身份信息,再次办税只需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有效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 | 各乡镇 |
87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压缩限办事项办理时限。梳理常见限办事项,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 各乡镇 |
88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实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过错行为的事后追责。 | 各乡镇 |
89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深化国地税合作。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实现纳税人应缴增值税、消费税等主税和地方附加税费的一体化申报缴税。推行国税、地税部门联合签署税银协议,实现线上(线下)一方签署、双方互认,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进一步消除国、地税部门信息壁垒,扩大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 | 各乡镇 |
90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提高税收政策服务透明度。对税收政策科学分类,明确网上发布渠道和形式,升级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国、地税部门畅通12366、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加大税收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确定性的服务要求。 | 各乡镇 |
91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简化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为主,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简化建筑业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备案事项。取消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环节,优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 | 各乡镇 |
92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简化涉税资料报送。推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进一步精简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2018年底前精简四分之一以上。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 | 各乡镇 |
93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包括网上办税服务厅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放、发票领用10个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范围,减轻纳税人发票认证负担。 | 各乡镇 |
94 |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办结;三类企业在15个工作日办结;四类企业在20个工作日办结.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 | 各乡镇 |
八、“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行动(1项) | |||
95 | 县行服办 |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方案》部署要求。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九、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公开承诺专项行动(1项) | |||
96 | 县营商局 | 全面贯彻落实市软环境领导小组《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公开承诺行动方案》部署要求。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十、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行动(10项) | |||
97 | 县营商局 | 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98 | 县政府法制办 县营商局 | 推进颁布《桓仁满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99 | 县营商局 | 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托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和受理平台,收集意见建议。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经验,通报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00 | 县政府法制办 | 督促对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及时修订或废止。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01 | 县行服办 | 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本政发〔2017〕6号),加快推进市县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办事指南编制,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 | 县智慧办 各乡镇 |
102 | 县营商局 | 复制推广提升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筛选一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复制推广,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03 | 县督查室 | 组织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结合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决策部署,对全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04 | 县督查室 | 组织年终专项督查。对《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05 | 县工商联 县营商局 | 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我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各专项行动方案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情况分别作出测评,县营商局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106 | 县营商局 | 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增强适用性、配套性和精准性,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各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来的存在问题、典型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