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153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12-30 | 成文日期: | 2009-12-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发〔2009〕48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19号)及《本溪市关于做好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发〔2009〕2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县情县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县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全县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情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桓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通过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全县人口资源底数,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板报、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二、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等个人信息;行业、职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特征;人口的地域和迁移特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切实落实人口普查经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县级财政负担部分由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向县财政提出分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分期拨付使用。县以下各级财政负担部分由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预算,经批准后分期拨付使用。
四、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情况,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益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贵方 县统计局局长
王凤贵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风荔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圣家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政治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柏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奉春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段亚平 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姜向东 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副主任
毕桓咨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栾忠海 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书民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少波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宋宝山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玉岩 县人事局副局长
马贵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作夫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林志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嘉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倪俊巍 县八卦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世军 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长
邵青波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洪田 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