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1-00552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03 成文日期: 2021-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发〔2021〕9号
关键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6-03 10:30:3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进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共计382项,其中开发区承接32项(其中内部管理3项),县直部门承接350项。

各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确保监管到位。对承接的行政职权中新增事项要提供人员和技术保障,同时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公开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确保权力运行简洁高效、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1:全县取消承接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附件2: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涉及单位名单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涉及单位名单

 

1. 财政局14项

2. 科技局1项

3. 司法局2项

4. 发改局1项

5. 民宗局16项

6. 消防大队58项

7. 工信局23项

8. 农业农村局206项

9. 自然资源局8项

10. 公安局14项

11. 人社局7项

12. 开发区32项(调整为内部管理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