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5-00774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信息名称: 特困供养申请指南 主题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5-12-03 成文日期: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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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03 14:26:09 【字体:

一、城乡特困供养保障政策

(一)申请城乡特困供养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含重度病残人员)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流程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工作按照城乡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1.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二、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特困供养咨询电话

(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12345

(二)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48835622     

桓仁镇民政办:48838213

华来镇民政办:48154596

木盂子管理委员会民政办:48221258

八里甸子镇民政办:48110017

普乐堡镇民政办:48212857

雅河乡民政办:48202166

向阳乡民政办:48142838

二棚甸子镇民政办:48174496

沙尖子镇民政办:48182522

五里甸子镇民政办:48192512

黑沟乡民政办:48233099

北甸乡民政办:48242234

古城镇民政办:48253216

八卦城街道民政办:48821650

(说明:以上政策最终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此后如有关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